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市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及《關于調整〈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有關重點排放單位管控范圍的通知》(京政發〔2015〕65號)有關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固定設施和移動設施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量合計5000噸(含)以上的企業、事業、國家機關及其他單位為重點碳排放單位,應履行年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責任;本市行政區域內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2000噸標準煤(含)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及其他單位為報告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向市生態環境局提交上年度碳排放報告?,F將本市2020年度重點碳排放單位及一般報告單位名單予以公布,請各單位按規定做好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工作,扎實做好碳排放控制工作。
一、重點碳排放單位
2020年度全市重點碳排放單位共859家,具體如下:
?。ㄒ唬┘扔兄攸c碳排放單位(序號1-810)。應按照本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相關規定報送2020年度排放報告、核查報告并完成碳排放履約工作。
?。ǘ?020年度新增重點碳排放單位(序號811-839)。需報送2016-2020年度碳排放報告、2020年度核查報告并完成碳排放履約工作。
?。ㄈ┖娇占捌渌煌ㄟ\輸單位(序號840-859)。序號第840-851為在京注冊的航空公司,需報送2020年度固定設施及航空器碳排放報告;序號第852-859為運輸企業,需報送2016-2020年度固定設施及移動設施碳排放報告,為下一年度履約做準備。
二、一般報告單位
一般報告單位共570家,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報送2020年度碳排放報告。
下一步,我們將發布年度碳市場工作通知,在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政府網站上予以公布,明確本市2021年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時間節點等安排,請各單位密切關注,及時開展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度北京市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統計局
2021年3月19日